悬浮种衣剂和水剂分别调整为种子处理悬浮剂与可溶液剂后,涉及产品登记中的标准等多方面变化你必须要知道!
2019-12-20 16:06:01

201851日实施的GB/T 19378-2017《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取消了悬浮种衣剂和水剂剂型,将不再批准这两种剂型产品的登记,要求申请者在不改变产品组成的情况下,可分别将这两种产品的剂型改为“种子处理悬浮剂和可溶液剂”进行登记。那么作为农药企业来说,剂型改变后,产品企业标准中应该注意的增加或变更的主要控制项目指标都有哪几个呢?

水剂控制项目指标:有效成分含量;相关杂质含量;其他限制性组分含量;水不溶物;酸/碱度(以H2SO4NaOH计)或pH范围;稀释稳定性;低温稳定性:储后离心管底部离析物体积不大于0.3mL;热储稳定性。

可溶液剂产品质量规格应包括:外观;有效成分含量;相关杂质含量;其他限制性组分含量;水分(不适用于水基剂型),水不溶物(适用于水基);酸/碱度(以H2SO4NaOH计)或pH范围;稀释稳定性;持久起泡性;低温稳定性:储后离心管底部离析物体积不大于0.3mL;热储稳定性。

悬浮种衣剂:有效成分含量;相关杂质含量;其他限制性组分含量;酸/碱度(以H2SO4NaOH计)或pH范围;粘度;湿筛试验;悬浮率;成膜性;包衣均匀度;包衣脱落率;低温稳定性:储后悬浮率和粘度等应符合产品质量规格要求;热储稳定性。

种子处理悬浮剂产品质量规格应包括:外观;有效成分含量;相关杂质含量;其他限制性组分含量;酸/碱度(以H2SO4NaOH计)或pH范围;附着性;倾倒性;湿筛试验;悬浮率;持久起泡性;低温稳定性;热储稳定性。

由以上可以看出,可溶液剂相较于水剂,多加了持久起泡性一项,外观凸显出来。产品溶剂水基检测水不溶物,产品溶剂非水基,检测水分。种子处理悬浮剂比悬浮种衣剂,粘度、成膜性、包衣均匀度、包衣脱落率等几项指标改为:外观、附着性、倾倒性和持久起泡性。

剂型的改变并不是简单的表面上的登记申请信息的改变,涉及的内容方方面面方面,本文仅仅对企业标准中的控制项目指标进行了简单的说明。除了企业标准,包括理化性质检测、质检和常贮报告、需要编写的资料以及新政下增加的评估报告等,都是需要特别关注的方面。一个方面不注意,很可能就会让你付出的心血白费,还会耽误产品进入市场的时机,